《理學院學士班113系學會空間使用管理辦法》
第一條 為維護本系空間使用及管理,特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系所屬空間皆由系主任與系學會統籌管理。
第三條 本系所屬空間使用時須遵守以下事項:
(一)非理學院學士班學生或無申請門禁帳號者請勿進入。
(二)開放時間:上午7:00至凌晨2:00。所有空間嚴禁過夜留宿。
(三)禁止堆放私人物品佔用空間。若有違規情形,系學會有權清理該私人物品。
(四)系上活動用品之擺放需求,請事先告知系學會長並取得允許。
(五)使用者請維持場域之整潔,包含但不限於:桌面、椅子、地板。離場時務必將
個人物品及垃圾帶走,並完成場地復原。
(六)禁止關閉門禁系統。
(七)所有空間皆不得任意黏貼任何膠布及其他附著材料,亦不可鑽洞打釘。
(八)若有搬動空間原有之設備、物品、桌椅,應自行復原歸位。
(九)禁止賭博、吸菸等危害良善風俗之行為。
第四條 本系主辦之活動,可優先使用所屬空間。
第五條 若辦理活動需使用空間,請於活動日前一週向系學會提出申請,並取得同意。
第六條 本班相關規定,如有違規且勤導未改善者,該學期將嚴格暫停其使用權利。
第七條 本班所屬空間之特殊規定:
(一)討論室(大討)
1. 可攜帶飲料,但不可吃東西,垃圾請隨手帶走。
2. 使用者相互尊重,可聊天、討論、讀書。
3. 不得隔夜佔位,離開時請將個人物品帶走,維持桌上整潔。
(二)會議室(小討)
1. 可飲食,垃圾請隨手帶走。
2. 休閒使用,不可打麻將。
3. 如遇特殊假日,可遊戲。
4. 使用者互相尊重,維持整潔即可。
5. 不得隔夜佔位,離開時請將個人物品帶走,維持桌上整潔。
(三)自修室(大讀)
1. 禁止飲食,可飲水。
2. 僅供讀書使用,請保持安靜。
3. 不得隔夜佔位,離開時請將個人物品帶走,維持桌上整潔。
(四)撞球室
1. 禁止飲食,可飲水。
2. 離開時請將個人物品帶走。
第八條 若本辦法與校方或系辦規定有違,應以校方或系辦之規則為主。